钟风示眠

艺术是对情感的宣示
头像出自@Joe✨
背景图是找柳长欢劳斯约的!好看吧好看吧好看吧!

反向意义

  他的冷漠无情就是个烙印,永远印在胸膛处,直到尸身化为灰才能消散。

  ——叶。

  姓叶的少年在日记本上写着虚伪的字样,平淡无趣的生活加上令人作呕的领居都在刺激着他紧绷的神经。

  [我喜欢花花绿绿的东西,那些颜色就像充满生机一样令我愉悦。]

  他继续写道。叶烬永远只有黑色外壳的笔和上衣,他说着那种虚伪的话同时还厌恶着这样的自己。

  噔噔噔。

  “小叶?小叶你在不在家啊?” 敲门声伴随着叫喊声响起,热情无比的领居又找上门了。领居总是担心一个人生活的叶烬,在许多方面对他特别照顾。

  叶烬合上日记起身,在快踏出房门时又折返拿起桌上的眼镜。领居还在门口安静地等待,这才刚做了一个月不到的领居他就知道了叶烬在家也不会回应的习惯。

  “我在家,楚哥怎么了吗。”

  “我新买了款游戏,快过来玩玩,你现在没什么事情吧。”楚流江说。

  “啊,”叶烬面露难色,“抱歉啊楚哥,最近要考试复习很紧张。”

  考试?楚流江眼睛一眯,随后拍上叶烬的肩膀,“臭小子要好好念书啊,那我先走了。”

  楚流江甩脸色的本事一流,他都没有管叶烬会不会再说些什么。没有人比他还了解叶烬的学校,就现在这个阶段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值得他“紧张复习”的考试。

  这个谎言太拙劣了。

  直到楚流江进自己家后叶烬才关上房门,强压下心中的恶心感,他真的开始复习了起来。镜头拉近,在看到叶烬手中的数学课本后楚流江喝了口放在桌上的滚烫的热水。

  监控所看不到的是,上面密密麻麻的公式与文字和数学没有一丝半点的关系。

  

  [我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对我好的领居非常在意我,平淡的生活多了份颜色,我很喜欢他,很喜欢楚流江。]

  “喜欢我?”楚流江捏着书角对着上面的句子做出回应。他时不时就去摸一下喜欢那两字,像是在碰珍贵的名画一般。

  少年的字非常好看,是楚流江这个高中没读完就辍学的混子打心底觉得描述不出来的好看。楚流江翻着前面的日记,喃喃道:

  “怎么这字看了这么久都还没看厌,啧。”

  另一边在图书馆的叶烬摸了摸戴在耳朵上的蓝牙,捏笔的手指更用力了,他装作不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将放在桌上的书翻页耐心地做着笔记。

  楚流江最渴望永远呆着的地方没有什么烟火气息,叶烬不做饭也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装饰,整个家现在就像样板房一样单调。

  “怎么就没别的东西呢,小叶。”无耻的闯入者抚摸着墙壁在他的房间走来走去,试图留下属于他的气息。

  那种黏腻的感觉令叶烬感到恶心,他无法忍受楚流江在自己家里对他的生活用品动手动脚,于是在几个小时后实现了“回家”计划。

  “近日,在西街发生了连续闯空门案件,有房客还被持枪的窃贼击伤,据可靠消息,他还会再次犯案……”

  饭店的电视上播放着这个新闻,叶烬站在外边隔着玻璃看完了整个报道,他快步离去,面上的笑容就像是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一样。

  [今天看到了一则新闻,我感到害怕。现在闯空门的小偷真是肆意妄为。]

  

  

  新闻报道后的几天,楚流江再次出现在了叶烬家门口。他这回没有敲门,反而摁了摁门铃,安静地站在门口等叶烬出来。

  “楚哥?”叶烬握着门把手,好奇地问。

  “我有个朋友来了,菜做的有点多呢,一起吃个饭吗?”楚流江指了指手表上的时间,“这个点你应该还没吃饭吧,一起来吃一起来吃!”

  叶烬没有拒绝楚流江,毕竟他还不想饿肚子。在楚流江家客厅里坐着的男人长得蛮好看,只是给人一种不是很靠谱的感觉。

  “你好,我是贺阳。”

  贺阳站起身朝叶烬伸出手示好,看见他这一举动的楚流江瞟了眼贺阳的手,没有阻止叶烬去握手。

  “你好,我叫叶烬。”叶烬握住了贺阳的手,感觉到贺阳突然紧握一下后感到浑身恶心。

  “都介绍过了那你们就在客厅玩会儿,我还有几道菜没弄好。”楚流江搭上叶烬的肩膀将他摁在沙发上,虽说是‘摁’,但其实也没用上几分力。

  贺阳也跟着坐了下来,他凑在叶烬身边用打量的眼神上上下下扫视着叶烬——楚流江在厨房他就肆无忌惮了——他非常喜欢看起来干净的男孩子。

  另一边在厨房楚流江对着砧板上的西红柿露出了非常恐怖的表情,他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贺阳的眼睛,那双恶心至极的眼睛。

  西红柿被刀切得如同烂泥一般。

  这餐饭吃得并不愉快,楚流江觊觎已久的叶烬被贺阳盯上了,贺阳这个崽子时不时就跟叶烬搭话,虽然没有妨碍楚流江和叶烬,却还是惹得楚流江恶心不已。

  他用很奇怪的眼神盯着贺阳的眼睛。

  

  

  [贺阳看起来人很好,幽默风趣。我很感谢楚哥让我认识了这么个朋友。]

  最新的日记好像是激怒了楚流江,起码叶烬在最近的一个星期都没看见过他。也不是想念,见不到楚流江反而会让叶烬心情更愉悦。

  乌鸦依旧栖息在电线上,尖叫声被扼杀在摇篮里,他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一颗眼珠子变成如同前几天那滩西红柿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轮到了他另一只眼睛遭受判决。满地的鲜血与男人难舍难分,穿着皮鞋的男人越过他的身体径直离开——他生不如死。

  这些事情,都是叶烬所不知道的。

  

  没有楚流江接近的叶烬在学校里也放宽了心,他比平时还爱和自己的朋友肢体接触,偶尔的打闹和调笑他也接了几句。

  有人称,最近的叶烬才是给人感到夏季的到来,充满了许多不同以往的活力。

  “传啊!”小谢——也就是叶烬在学校里的好朋友——在篮球场上肆意的挥洒汗水,叶烬坐在一旁替小谢看着衣服,顺便欣赏他们打篮球的英姿。

  “叶烬,你怎么不打?”一个被换下来的同学用衣服擦着脸上的汗,看到叶烬呆在旁边时还好奇的问了句,“我们这边刚好缺个替补的,等下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不想打被换下来。”

  “不会打,没有这个爱好。”叶烬丢了一瓶没开过的水给他,看到他喝了大半瓶后又说道,“你还是真是打得累死。”

  “谢哥太凶了。”他扒拉了几下头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打小报告的同学直接被抓了现行,小谢喘着气靠在篮球架上凶巴巴地质问:“我哪凶了?”

  “得了得了。”

  叶烬插话打断了小谢的威胁,高挂的太阳让仰头的他只能眯起眼睛,现在是正午,太阳毒辣的很。

  “对了,我最近想染头发了。你说染个蓝的怎么样?”

  “我觉得你染什么都好看。”叶烬敷衍道。

  就算听出了叶烬的敷衍,小谢也没多说什么,拍了拍叶烬的肩膀后重新上场打球了。那些个男生都朝气蓬勃,身上脏兮兮的也还是开心无比。对于他们而言打篮球好像真的能带来乐趣——发觉这点后叶烬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领居,除了窥视自己感觉没有别的兴趣爱好的楚流江。

  如果,他在篮球场上跟人打球爽朗地笑会是什么样呢。

  叶烬感觉好像越想越多了,他拍了拍脑袋强迫自己专心看小谢打球。他强迫自己忽略心中的楚流江,不想想起他。

  [许久许久没有看见他,我都快把他遗留在时间的长河里了。直到今天有人提前,我才突然想起他。]这段话,由在校的叶烬记录于日记本中。

  

  

  “我——永远不会喜欢变态。”

  “我永远不会喜欢变态!”

  叶烬的双手撑在洗漱台上,还有水滴顺着脸颊滑落,他的眼神凶狠却又显得那么狼狈。一遍又一遍对着镜子强调的不知是真心话,对于心中不断想念的人他只想以逃避来面对。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叶烬终于做出了相应的行动。在静候了几天之后他等到了新闻中再次犯案的窃贼,就在西街的小巷子里。

  处于暗处等待螳螂到来的黄雀非常有耐心,满怀期待的狩猎者控不住的手抖,他对于那样东西的到来期待已久。

  仅有的三次机会赋予了叶烬新生。

  [今天我意外地撞到了一个正在赶时间的男人,他的包掉了,但他没有在意,他说麻烦让我送到前面公司的保安室去,因为他的妻子正在生孩子背这个有带资料的包太浪费时间。]

  逢魔时刻,忙碌的人们接二连三的回到温馨的家中享受一天里最舒适的时刻。黄昏的日光是楚流江最喜欢的,这预示着黑夜即将来临,罪犯独属的时间马上到来。

  “楚哥。”

  刚打开家门的楚流江被门口双手抱胸靠在墙上的叶烬吓了一跳,他只看了叶烬家中的监控还以为他去别的地方了,却没想到原来在自家门口。

  楚流江松了口气拍上叶烬的脑袋,问:“怎么了小叶,刚回来?”

  叶烬点头,改为垂在身侧的手扯着自己的白衬衫,他很是犹豫不决地开口:“以前——以前这个点你也——嗯也要去超市了,所以我来看看,就——想跟——跟你一起去。”

  “好啊。”

  楚流江答应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在叶烬说完后就立刻接话。两人的关系很奇妙,平日里主动邀请人的都是楚流江,叶烬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说要跟他去哪里,今天还是第一次。

  有许多同居的年轻小情侣也在这里买菜,他们恩爱的模样有时都让叶烬羡慕不已,岁月会在脸上留下痕迹,也能改变两个人,恩爱或者背道而驰都是个人的选择,但他们至少都会经历过甜蜜。

  叶烬站在蔬菜货架前对着挑选什么样的西红柿而感到纠结,推着购物车在认真采购的楚流江路过了这里,看到叶烬就站在这里没有移动时感到有些好笑。

  “怎么,那么喜欢吃西红柿?”

  “喜欢它的颜色。”

  在楚流江心里,他所知道的叶烬就是被营造出来的干净单纯又容易掌控的猎物形象,所以真的以为他只是如同小孩一样喜欢那个颜色。

  其实到底容易掌控的猎物是谁,单纯的是谁都显而易见了。

  

  餐桌上的叶烬更奇怪了,明明上桌的菜比以往的都要丰富都要合他胃口。他呆滞地盯着筷子,放在膝盖上的手握拳,手心的月牙印愈发明显。

  直到楚流江落座他都没有反应,想调戏叶烬的楚流江反被他抢占了先机,这句话引得整个氛围都变得奇怪了。

  “楚哥,去自首吧。”

  叶烬算过自己的日子,也算过楚流江做的这些能让他蹲多久的牢,他觉得自己等得起——一切的过程不是叶烬会考虑的问题,他只想要答案,最终的答案。

  人定胜天这句话就像是在开玩笑。第一次,楚流江第一次落荒而逃,还是从自己的家中逃出来。他没有一点犹豫就逃离了这间只有他们两人的房间。

  “……”

  额前的碎发遮住了叶烬的眼睛,他从发丝的缝隙中看着对面空荡荡的位置,一言不发。他刚刚,看到楚流江凶狠的眼神了

  

  在整整两个小时之后,叶烬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盘盘没有动过的菜,没有动过的碗筷都证明了叶烬的异样。

  他拿着笔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着日记,得知叶烬已经回家的楚流江盯着屏幕中乖巧的他。叶烬在日记中写道[我希望永远和他呆在这座相遇的城市,永远。],他的笔停顿了一下转而继续写着校园生活:

  [好朋友今天染了个蓝色头发,看起来还不错,班上有人想效仿,可惜脸不够好看。朋友打篮球的技术特别好,我好想像他一样能运动。]

  楚流江看到了这一段。

  

  冰箱里的三个西红柿到现在,还剩余两个。

  

  在叶烬劝楚流江自首后的隔天他们就能若无其事的交谈了,只是都带着戒备心,不像以往。这让叶烬一度以为自己还有希望,直到在咖啡馆里看到这样的精彩场景。

  对外宣称六百度近视的他今天没有佩戴框架眼镜,他清楚的看见楚流江和一个少年面对面坐着,少年一直在说话,听到有趣的地方楚流江还会笑出声,楚流江摸了少年的蓝色头发,楚流江拥抱了那个蓝色头发的少年。

  叶烬像个没事人捧着教辅书回了家,他是“近视眼”,理应看不清他们到底是谁。进到家门后他垂着脑袋跟受到重大打击一样朝冰箱走去。

  洗干净的西红柿被放在砧板上,叶烬用刀将它一点点切开。

  冰箱里的西红柿还剩下一个。

  

  一个星期后,有个新闻在电视上放出“某高中生被枪射杀,惨死家中。凶器疑似是之前抢劫犯所用的枪支……”

  楚流江瞟了眼电视,还跟叶烬开着玩笑:“现在的小偷真是大胆。”

  叶烬嗯了声,好像全然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他扒拉饭的手顿了下,“等下去散步吗?消消食。”

  “好啊。”

  暂时回家一趟的叶烬用潦草的字迹在日记本上留下了最后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喜欢变态。],随后便毫无留恋地离开了。

  两人并肩站在电梯里,在最后一刻,叶烬牵上了楚流江的手,抬头露出了藏在碎发下的眼睛。

  冰箱里的西红柿,都没了。

  

  北市某杀人犯的尸体被发现在某个小区的花坛里,一枪毙命。有人歌颂这个壮举也有人指责持枪是犯罪行为。

  叶烬搬离了他原先的小区,在离开之时望着领居家好几天没有打开的门,翘起了左手大拇指伸直食指比了个枪的手势,他的左手对准紧闭的门,微微上抬。

  “嘭。”

  他说了,[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上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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